宁德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农村低保标准2300元/年

宁德晚报   2018-01-12 11:58

  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时期,宁德市老年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连续几年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工资待遇,2015年月人均养老金标准达到1910.82元。

  据悉,宁德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全面落实,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3293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一体化,参保率达96.22%,有42.09万名城乡老年居民领到每月不低于85元的基础养老金。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300元,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确定。农村五保对象22172人,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985元。高龄津贴实现制度上的全覆盖。全市老年人已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25.66万份。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7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乡级、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分别提高到90%、75%、45%。(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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