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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夫妇以高利息为诱饵 诈骗四千多万元获刑

2015-01-09 09:32 来源:东南快报 0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宣判一起特大诈骗案,龙岩一对夫妇诈骗79人共计4197.45万元人民币,二人被判刑并处以380万元的罚金。

  苏某、张某夫妇是个体经营者,2008年以来,主要经营煤矿、投资水泥制品厂。

  2008年2月至2012年9月,二人以投资煤矿、购买店面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大量向他人借款。在此期间,二人明知大部分投资没有产生收益甚至亏损,且已负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仍以拥有煤矿、水泥制品厂、店面、别墅及高档轿车等为幌子,以还款的高利率为诱饵,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骗取卢某、沈某某、马某某等79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197.45万元,至案发时无法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2014年12月,龙岩市中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80万元;追缴二被告人诈骗犯罪所得返还各被害人。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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