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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 每季度将在全区通报

2014-12-22 10:11 来源:闽西新闻网 0

  日前,新罗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建立新罗区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

  据规定,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新罗区直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含工作人员),存在涉酒驾驶、无证驾驶汽车类机动车、驾驶报废汽车、驾驶套牌(假牌)汽车和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同等以上责任、妨碍公务等行为的,将及时统计汇总报区道安办,由其每季度在全区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影响巨大的,一事一通报,《通报》同时抄告纪检部门、文明办或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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