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男子醉驾提检血样前逃脱 涉危险驾驶被立案
2014-08-25 08:46 来源:闽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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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陈XX因醉酒驾驶被查,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62毫克/100毫升。当民警将陈某送医院提取血样时,陈某畏罪逃脱。8月14日,福建省武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提取血样前脱逃的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陈XX主动向主动投案自首。
8月12日15时50分许,武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等人在平川镇枫亭路进行交通整治时,发现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即将其拦下检查。该男子自称陈XX,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检查时民警发现陈XX涉嫌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62毫克/100毫升。随后,民警将陈XX带至武平县医院急诊科提取血样,在县医护人员准备对其进行抽取血液时,陈XX为逃避法律追究,乘机逃脱。8月14日,陈XX自行到交管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事实。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陈XX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调查。目前,陈XX已被警方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法律链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记者 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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