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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男子谎称银行有熟人 骗取亲戚20万获刑六年

2014-08-15 17:35 来源:闽西新闻网 0

  得知妻子的姐夫有贷款意向,梁某谎称有同学在银行上班,可通过内部关系办理百万元贷款,但需“关系费”为借口骗取其钱财20万元。近日,被告人梁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梁某是泉州人,大学毕业后,在父母的操持下结了婚。家庭经济条件较为一般的他,苦于找不到理想的职业。2011年,梁某只身来到龙岩寻找机会,先在妻子的姐夫林某的店铺中安顿下来。随后的几个月时间,梁某一边学着做生意,一边帮助襟兄林某照看着店铺。

  2012年夏,梁某在家人的帮助下,借款4万元,在龙岩做起大排档生意。但辛苦忙碌后收入并没有梁某预期的那样。对比林某店铺做生意的收入,梁某心理失去了平衡。

  林某是龙岩闽西交易城一家童装批发店的老板,一直想贷款扩大经营规模,但由于有不良的信用记录,他未能如愿。

  梁某知道后,对林某说:“我有一位同学在泉州的一家银行上班,龙岩的这家银行有他熟悉的人。可以通过关系内部办理贷款,最高可以贷100至200万元。不过这样办理贷款需要给关系费。”

  听说可以贷到款,林某心中的梦想再次燃起。

  过了两天,梁某就拿了几份贷款申请表交给林某,并告诉林某,最好是多邀请两位商户,办理“联保信用贷款”,额度较高,手续较快。

  林某很快联络了有贷款意向的谢某、丁某,共同申请“联保信用贷款”。

  随后,梁某煞有介事地要求3位贷款申请人将房产证、营业执照、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复印件交给他,并两次邀请3对夫妻到银行办理签字手续。但两次均以办理贷款的“熟人”不在为由,搪塞过去。

  几天后,梁某先后来到3家店铺,要求申请贷款人在一大沓表格上签字盖章,说是“‘熟人’为了‘方便’我们,让我们把相关表格签字盖章后提交即可。”并说,“贷款很快就可以批下来。”

  2012年9月19日,梁某收走各人的申请材料后,以交付定金为名,从林某处首次骗取3万元。其后,梁某又以辛苦费、关系费等名义,多次向林某索要成功,累计获得20万元。

  林某压根不相信自己会被亲戚所骗。直到2013年4月28日,在别人的劝说下,林某到银行查询贷款情况,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从未受理过他们的贷款申请材料,他才恍然大悟。(记者 钟丽琳 通讯员 苏山 昆明 陈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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