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城发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张晓秋 涉受贿罪被公诉
2014-08-12 08:5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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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8月12日讯 近日,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龙岩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晓秋(副处级)提起公诉。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08年,张晓秋在担任福建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水泥厂承包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李庆炫 张鑫伟 海都记者 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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