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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连城法院跨省为农民工讨工钱 讨回执行款3463万元

2014-07-30 10:21 来源:台海网 0

  7月18日,连城县法院执结一跨省3463万元涉农民工案。

  原来,原告黄某、林某与被告江西某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由福建省高院一审,最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该案原告于2013年12月10日向福建省高院申请执行(标的额3463.361万元)后,福建省高院裁定由连城县法院执行。

  接案后,连城县法院了解到此案系涉及数百名农民工工资的国企改制案,因此立即成立专项执行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方案。

  今年春节前,连城县法院从该集团账户上划拨存款200多万元。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依法及时有效执结此案,该院依法追加了另两个利害关系方(该集团历史债权债务清收清偿工作组和赣州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

  经过多次往返江西,与三个被执行单位数次协调沟通,最终于6月27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三个被执行单位已于7月18日履行了协议,一次性付清剩余执行款。(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陈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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