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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连城3人自制枪支打猎 猎枪走火误伤同伴致其身亡

2014-07-24 08:47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7月24日讯 自制枪支,约上几个好友上山打猎,这是李德宝(化名)的爱好之一,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特殊的爱好会害了他。

  9日晚,李德宝离开家,就没有了音讯。家人苦寻8天,终于在连城罗坊乡长坑村偏僻山中找到了他,但是,他已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一天后,犯罪嫌疑人罗某太、罗某亮落网后,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9日晚,三人拿着自制枪支,相约上山打猎,在行走途中,罗某亮猎枪走火,枪弹误中李德宝背部。目前,罗某亮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罗某太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均被刑拘。

茂密杂树林中发现高腐男尸

现场遗留一把射钉枪,死者背部有疑似枪弹射击孔

  42岁的李德宝是连城县罗坊乡人,今年7月9日晚,他开着皮卡车离开家后,就一直未回。家人心急如焚,四处寻找。

  17日,李德宝的姐姐李香玉、李香秀(均为化名)到12公里外的长坑村寻找。当天上午10点多,她们经过长坑村一个偏僻山林中,先是闻到一阵恶臭,后在山间小路上,发现一具横躺着的男尸,但尸体高度腐烂,无法辨识。大惊失色的她们,急忙报警。

  经初步检查,连城县公安局警方发现,死者背部有一处疑似枪弹射击孔,再结合尸体旁遗留的一把射钉枪(与手枪外形相似,对人有伤害作用),警方初步判断,死者系因中枪弹身亡。同时,根据弹孔位置,推断为他人作案。

死者身份确认 两嫌犯次日落网

死者没与人结仇,民警猜测,这是过失致人死亡案

  警方加大查找范围。18日上午,在距离事发现场两公里远的山头小路上,发现一辆皮卡车,结合死者身上的衣着、物品,李香玉姐妹俩辨认,死者正是她们的弟弟李德宝。

  随后,民警调查了死者的社会关系,李德宝并没有与他人结仇。连城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当地派出所一致猜测,这起案件很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

  民警综合多方调查走访材料,发现42岁的罗某亮和43岁的罗某太有重大嫌疑,他们均为罗坊乡下罗村村民,平时在家务农,和李德宝是朋友。

  当天上午,警方迅速出击,在罗坊乡,将犯罪嫌疑人罗某亮、罗某太抓获归案。

猎枪意外走火 误中死者背部

两名嫌疑人抱着侥幸心理逃离现场,现在均被刑拘

  经过审讯,两人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7月9日晚10点多,李德宝邀请罗某亮和罗某太一起上山打猎,他们都携带了自制的射钉枪。

  “我们各自驾车到达目的地,一个小时后,射中了两只猎物。”罗某亮说,他右手抓着猎物,左手抓在射钉枪中间的位置,继续往山林走,“为了随时打猎物,射钉枪一直保持子弹上膛的状态”。罗某亮说,“李德宝走在前面,我和罗某太随后”,走着走着,就听到一声枪响,“怎么会打中他的,我也不知道”。

  罗某太回忆,他和罗某亮赶紧将李德宝扶起来检查,发现他背后右肩胛骨位置出现一个小洞,血不停地往外流。起初,两人试图用烟丝去止血,可都无济于事,“几分钟后,李德宝就没有了呼吸”。

  两人想到家中还有老少,都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也心存侥幸,只要两人都守口如瓶,就只有天知地知”。随后就各自回了家。

  目前,罗某亮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罗某太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均被刑拘。

延伸

违法枪支弹药应主动上交

  去年8月1日,龙岩武平男子李某华,持鸟铳上山打猎,听见草丛有鸟叫,误杀了一名学鸟叫捕鸟的猎人,最终李某华被武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详细报道:龙岩六旬老汉上山捉鸟 开枪击毙一名猎人被刑拘)。

  连城警方提醒,国家明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买卖、出租或出借管制枪支。但仍有个别人为满足一己之好,私藏枪支、鸟铳上山打猎。这种案件具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以避免类似悲剧重演。如果家中还存放着鸟铳等枪支弹药,市民都应主动上交。(海都记者 简伟雄 通讯员 张春波 林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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