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龙岩 > 龙岩新闻 > 正文

龙岩连城一男子讨要2000元工钱无果 打人致其轻伤获刑

2014-06-17 16:03 来源:闽西新闻网 0

  6月12日,被告人曹某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龙岩连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9月16日晚,家住连城县宣和乡的曹某文得知被害人曹某欠其儿子的2000元装修工钱一直未付,酒后协同其儿子等人到被害人曹某家中索要被欠的工钱。到被害人家后,曹某文与被害人发生冲突扭打起来,致使被害人曹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曹某的伤情为轻伤。

  案发后,曹某文主动到被害人曹某家赔礼道歉,赔偿其医药费、财产损失费等共计4.4万元,扣除被欠的2000元工钱,曹某文分期支付了4.2万元的赔偿金。(通讯员 曹仕旺 杨建华 陈晨)

编后:

  讨要被他人欠的2000元工钱,本理所当然,但不能采用过激行为,更不能采取违法手段实施犯罪行为,应当寻求正确的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否则一时冲动,大打出手,吃亏的还是自己。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龙岩武平92岁朱带英老太太手勤脚健 种地增收乐当锻炼
下一条:龙岩漳平一男子使用伪造证件冒充“军官”被抓获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