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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罗区检察院获全国集体一等功 创新工作获肯定

2014-05-07 16:36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7日讯 4月下旬,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表彰了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龙岩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与福清市检察院、永安市检察院一起,被授予“集体一等功”的殊荣。这也是龙岩市基层检察机关首次获此殊荣。

  在全省率先成立网络舆情监测大队,在全省率先成立刑事和解调委会,在全省率先成立乡镇检察室,这些“第一”让新罗区人民检察院的创新工作方式得到了肯定。

监测网络舆情 查处职务犯罪

  2007年和2010年,新罗区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在2009年至2013年五年中,新罗区检察院集中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5件132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针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查办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渎职犯罪案件6件17人,推动公安机关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件16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查获未经检疫及病死猪肉100余吨。

  2009年,该院在全省检察系统中率先成立网络舆情监测大队,对辖区内敏感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积极介入,注重引导。

  5年来,检察院对30余条网络信息启动应急预案,牵头化解矛盾纠纷13起,从舆情中收集辖区内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从中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10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

知心姐姐热线提供在线咨询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新罗区检察院工作重点之一,而知心姐姐是其一大“招牌”。新罗区检察院成立“新罗检察知心姐姐联络站”,在当地论坛开通“知心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在网上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在线咨询。

  该版块开通4年以来,接访近2000人次,版块点击率超过8万余次。此外,新罗区检察院还组建龙岩市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打造“亲和未检”业务品牌,被最高检确定为福建省三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联络点之一。

  2009年5月,新罗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刑事和解调委会。至今,调委会成功调处案件73件,涉及赔偿金额401.7万元,调解成功率100%,未发现一起调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情况。(海都记者 戴敏 通讯员 邱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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