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两男子偷摩托车汽油 用打火机照明引发火宅
2014-04-25 17:17 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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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偷盗他人摩托车汽油时,用打火机照明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两万多元。
2013年4月27日晚,陈某某、刘某某骑摩托车至龙岩新罗区一网吧上网,因上网花光家里给的加油钱而动起了偷盗他人摩托车汽油的念头。两人商量过后手持矿泉水瓶窜到网吧楼下停放摩托车的地方。他们拔出摩托车油管,用矿泉水瓶装油,多次用打火机点火照明,不料引发了火灾。
惊慌之下,两人迅速逃离了现场。尽管消防部门及时扑救,但大楼门厅内停放的数辆摩托车以及配电箱等财物均因大火受到不同程度损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2103元,一人轻微伤。案发后,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对被告人之一的陈某某提起公诉,而刘某某仍然在逃。
法院认为,陈某某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盗窃摩托车汽油的过程中使用明火照明引发火灾并放任火势蔓延,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相应损失。(记者 钟丽琳 通讯员 邹龙 陈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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