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男子为赚4500元运送假烟 被判3年罚12万
2013-10-12 08:36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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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0月12日讯 明知运的卷烟没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可为了赚取4500元运费,连城人吴某还是应承了别人的运输要求。最终,假烟被查获,运费没赚到,自己反而被判刑罚款。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2012年12月24日,家住连城县文亨乡的吴某在厦门与一名陌生男子(待查)联系好为其运输一批货物到湖南长沙。次日凌晨,被告人吴某雇请蒋某(连城县文亨乡人)一同驾驶自己福田牌厢式货车到漳州诏安南装货。装货时,得知自己运载的货物是卷烟,虽然没有准运证,但吴某还是决定接下这笔买卖。
装完货,吴某和蒋某驾车运载202件共计10100条“白沙”(精品)假烟驶往湖南长沙,在途经厦蓉高速长汀古城收费站时被长汀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并移交长汀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当日,长汀县公安局依法扣押了该货车及所运载的卷烟。经鉴别检验:该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经鉴定,这批假烟价值808000元。(本网记者 戴敏 通讯员 罗礼发 沈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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