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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农合大病报销 下月起最高可报20万

2013-03-23 10:26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3月23日讯 下月1日起,龙岩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将进行调整,开始实行高低分段报销制,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大病保险报销每年最高可报销20万元。

  龙岩市卫生局新农办翁主任介绍,之前龙岩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的1.5万元,超过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统一按70%的比例报销。

  新政策实行后,龙岩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将下调到1万元,超过1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按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10001元~30000元按照50%赔付,30001元~60000元按55%赔付,60001元~100000元按60%赔付,100001元~150000元按65%赔付,150001元以上按70%赔付,新农合大病保险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此外,在2013年第一季度参和人员看病达到新的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的也可进行报销。

  同时,之前龙岩参加特定病种报销的只有8个病种,而从今年开始,能进行特定病种报销的病种将达到20个。新农合参合人员特定病种报销比例也将提高,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种特定病种的合规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

  据悉,龙岩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将不再向参合人另行收取大病保险费用,直接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资金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使用。实行大病保险统筹后,加上基本医保最高补偿封顶8万元,大病患者最多可报销28万元。(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戴敏 实习生 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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