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一加工厂无照加工塑料颗粒 被罚2万
2013-03-02 12:1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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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3月2日讯 未办理环保审批,未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私自在长汀县南山镇某村投资办起了塑料颗粒加工厂。不到半年,就赚了5万多元,原以为可以好好赚一把的姜某,昨日却接到了长汀县工商局2万元的罚款通知书。
姜某现年28岁,他听人说从事塑料颗粒加工有利可图,便从去年7月开始个人投资10万元,办起塑料颗粒加工厂。该厂回收废旧的塑料编织袋,进行加工,截至案发时止,非法经营额15万元。执法人员发现该厂无任何环保设施,废气直接排放到空中,污染大气,且该厂未办理任何合法审批手续。昨日,长汀县工商局已依法取缔该厂。(N通讯员 余英涛 廖彩鑫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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