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单独发文首套房 可取直系亲属公积金
闽南网11月20日讯 在龙岩,子女买房可以直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了。昨日,记者从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针对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龙岩市住房公积金再单独出台文件,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本网记者经过整理,总结出3个注意事项。
1、注意
有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缴存所在地购买的是首套房,才能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
今年9月,龙岩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其他县市调高至35万元,并且规定符合一定条件,可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本报今年9月25日曾作报道)。
对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当时规定比较笼统,因此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独发文,作出明确规定。
职工有正常缴交(已退休和封存的人员不属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缴存所在地购买首套房的,可以提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据龙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建造、翻建、大修首套房,且无其他成套住房登记的,也可以申请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这里提到的缴存所在地,是以设区市或单列城市为单位,例如虽然在永定或上杭买房,但缴存所在地需算成龙岩市。
2、注意
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对方的公积金贷款需还清
以前在龙岩区域内买首套房,要想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需要与对方共有产权的情况下才能提取。在龙岩区域外(如厦门),还需要一方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今后,可直接提取。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首先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清贷款余额后仍有结余的,可以提取。
3、注意
非直系亲属共同买房,不可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
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时,在龙岩市内购房的,需购房人(即提取人)及其配偶共同提出申请,由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在龙岩以外区域购房的,可由购房人(提取人)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
龙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在今年9月18日以前已经购房,但购房时间仍在一年以内的,可以补提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不过,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购房总价款扣除贷款部分后的余额。
另外,如果两人或两人以后共同购房,但双方是非直系亲属关系,那购房人是不能提取自己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的。(见习记者 简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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