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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心城区个人最高可贷50万

2012-09-25 08:02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9月25日讯 从本月18日起,龙岩中心城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昨日,记者从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龙岩调整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

公积金贷款

缴满半年即可贷款

  龙岩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高至50万元,其他县(市)则从30万元调高至35万元。这样一来,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了,能相应减少一些购房者的商业贷款,因为商业贷款利息比公积金贷款利息高,从长远来看,能帮购房者省下一大笔钱。

  按原来规定,正常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只要缴满6个月,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且时间在一年以内的职工即可申请,这将在时间上给予购房者更大的方便。

公积金提取

家人可帮提取公积金

  同时,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或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可以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有提取人应在购房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实际费用支出。

□提醒

  职工在省内、龙岩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提交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见习记者 简伟雄 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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