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乐福标价3.8元的面包收8元 经调解赔偿给顾客500元
2014-07-09 11:51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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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3.8元的面包超市收了8元,工作人员承认价格误差,可并未进行处理,后经工商部门调解,消费者获赔500元。
前几日,赖先生在福新路家乐福购买一个标价为3.8元的面包,结账后发现被按照8元的价格收取,赖先生向商家反映,商家承认存在过错,但并未进行处理。随后,赖先生向12315投诉,要求商家按照新《消法》规定,赔偿500元。
接到投诉后,工商工作人员与双方进行联系。经了解,赖先生所述情况基本属实。商家解释称由于超市内商品繁多,出现面包的收费与标价不一致是因为没及时更换价签造成的,并非故意标低价格赚取差价。另外,没有就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及时做出处理,也是因为工作人员工作繁忙耽搁了些时间。
为了表示歉意,商家同意按照新《消法》有关规定赔偿顾客500元,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诚信经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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