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州 > 福州新闻 > 正文

福州家乐福标价3.8元的面包收8元 经调解赔偿给顾客500元

2014-07-09 11:51 来源:福州晚报 0

  标价3.8元的面包超市收了8元,工作人员承认价格误差,可并未进行处理,后经工商部门调解,消费者获赔500元。

  前几日,赖先生在福新路家乐福购买一个标价为3.8元的面包,结账后发现被按照8元的价格收取,赖先生向商家反映,商家承认存在过错,但并未进行处理。随后,赖先生向12315投诉,要求商家按照新《消法》规定,赔偿500元。

  接到投诉后,工商工作人员与双方进行联系。经了解,赖先生所述情况基本属实。商家解释称由于超市内商品繁多,出现面包的收费与标价不一致是因为没及时更换价签造成的,并非故意标低价格赚取差价。另外,没有就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及时做出处理,也是因为工作人员工作繁忙耽搁了些时间。

  为了表示歉意,商家同意按照新《消法》有关规定赔偿顾客500元,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诚信经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张莉)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不付有线电视初装费不给钥匙 业主投诉开发商强制收费
下一条:福州一女子谎称出售“官员抛售房” 坑买家上千万元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