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无知少年身陷轮奸案 潜逃12年难逃内心煎熬自首
“现在,我可以睡个踏实觉了。”在看守所里,十二年前海边强奸案作案人之一的小斌对着办案检察官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近日,平潭县检察院审结起诉了一个潜逃十二年的强奸案犯罪嫌疑人。
时间还得回溯到2002年2月18日晚上22时许。小斌一个人在某酒店附近碰到“芋头”和“大蒜”两个弟兄,就聊了起来。后来他们看到被害人小红从酒店出来,就到路边拦下了她。
当时“大蒜”手里拿着一把匕首,“芋头”配合着抓住小红的手,拽着她向前走。“芋头”回过头来喊叫小斌跟上他们,说要去海边玩玩。然而,到海边后,罪恶的一幕才刚开始上演。在用匕首和粗暴言语威胁之下,“芋头”强行和小红发生了性关系。“大蒜”也紧随其后,残忍地将小红强暴。
“小斌,该你了。”“芋头”冲小斌喊到。同伴们嘲弄的笑声刺激到了小斌,就这样,涉世未深的少年在所谓弟兄的怂恿和血脉喷发的刺激下,迈出了通往犯罪深渊的一步。
事后,由于人生地不熟,小红哭着乞求他们送她回住的地方。“大蒜”自信不会有什么大事,就欣然带小红走回住处。在离宿舍不远的路口,小红停下脚步,向“大蒜”讨了一支烟抽。正是在打火机微弱的火光的照射下,小红看清了“大蒜”的那副脸。
经过短暂的休整,小红下定决心,要把凶手找出来。一个星期后,小红继续在原先的酒店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替同事端菜到一个包厢,进入包厢后就遇到了那个满脸贼笑的“大蒜”。她强忍住内心的恐惧,趁着对方还没认出自己,马上退了出来,而后立刻打电话报了警。警察随后迅速赶到,在小红的指认下,当场控制住了“大蒜”。
之后,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判决,“大蒜”被处以有期徒刑十三年的刑罚。狡猾的“芋头”和小斌当时得以逃脱,在警方通缉9年后,“芋头”也终于2011年12月13日被抓捕归案。而小斌,也在逃亡十二年之久后,走向了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投案不投案,小斌当时内心是复杂和纠结的。因为当前警方并未掌握他的真实身份信息,他有继续逃亡而逃脱刑罚的机会。但自己“实在受不了那份罪了”,于是选择了投案。
据小斌述说,逃亡的生活并不觉得幸运或者快活。这十二年来,自己每天都是在噩梦中惊醒,又在挣扎中入睡。在路上不敢看警察一眼,甚至听到消防车的警笛声都会以为是来抓自己的。虽然也在外地娶妻生子,但丝毫没有感受到家庭生活带来的快乐。
“现在,我想要做的就是尽量配合你们检察机关,如实供述当年的事情,赶紧将这个案件了结,这也算是给我的家人和我自己一个交待。也是还当年那个女子一些迟到的公道吧。”小斌说完,长叹一口气。(通讯员 林童童 见习记者 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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