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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男涉嫌杀妻未遂经鉴定患精神分裂症或遭轻判

2014-05-27 19:41 来源:福州日报 0

  福清男子林某因涉嫌故意杀妻未遂,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间,检察机关从他不经意的一句话中发现异常,继而查出案发时林某已患精神分裂症,依法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日前,当地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林某故意杀人一案,检察机关的新发现对案件的重新定罪量刑产生了重要影响。

  去年初,福清市检察院检察官郑丹彦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林某故意杀人一案,翻看完案卷后,她疑窦顿生:仅仅因为妻子普通话不够标准,“托儿所”听起来像“脱衣所”就打了她一耳光?仅仅因为叫妻子起床做家务而对方未予理睬,就用棉被捂住妻子头部,用刀、撬棒伤害妻子欲置其于死地?这样的举动是不是太过激太反常?

  但是,案卷中所有材料并未显示林某在身体或精神方面有过异常。检察官随即来到看守所对林某进行提审。谈到杀妻动机时,林某的一句话引起郑检察官的注意:“她一直都很恨我,我明明没病,她却硬要把我关在医院里不让我回家,她就是想让我死……”难道林某真的患有精神疾病?如果情况属实,将对该案的定罪量刑产生重要的影响。于是,郑检察官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去年3月5日,经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林某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作案时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削弱,有部分责任能力。此外,由于林某仍处于精神疾病的发病时期,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后果,不能在诉讼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评定为无受审能力。

  鉴定结果印证了郑检察官的推断,林某被取保候审,回家治疗。直到今年1月7日,林某被证实已处于精神分裂症的缓解期,有受审能力后,案件才恢复审理。

  案件恢复审理后,林某的妻子玉某跑来咨询。“我现在不想追究了,只希望他赶快好起来,一家人好好生活。”玉某当初情急之下报了警,如今想想丈夫要判刑坐牢,毕竟还是一家人,膝下还有一对儿女,生活还要继续。可一名农村妇女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些什么。

  这时,两名律师主动找上门来,这让一筹莫展的玉某喜出望外。原来,郑检察官帮玉某申请了法律援助,要求法援中心为他指派辩护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玉某向检察机关递交了谅解书。

  今年3月17日,福清市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因被告人林某经法定程序确认患有精神疾病,在尚未完全丧失控制力的情况下犯罪,郑检察官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向法庭提出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意见。本月16日,福清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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