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一车主车停酒店门口停车场被砸 酒店赔500元
2014-03-29 19:17 来源:福州日报
0
28日,消费者林先生致电长乐12315台反映,其汽车在长乐一家酒店门口的停车场被砸,车里的东西被偷,可酒店方不给赔偿。
日前,林先生入住长乐某酒店,将车停在酒店门口停车场内,笔记本电脑、儿童学习机等物品留在车里。第二天早上,林先生发现汽车后车窗玻璃被砸碎,车内物品都不见了。林先生马上报警,并找到酒店负责人要求赔偿。可酒店负责人认为停车场是路旁的公共场所,并非酒店专用的或所有的场所,酒店方面对此不应负赔偿责任。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马上到现场介入调解。经了解,虽然该停车场不是酒店所有的专用停车场,但该场地多由酒店客户使用,并由酒店保安负责指引停车,消费者是基于一定的信赖而在此处停放车辆并入住酒店的,酒店方对此应负有一定的安保责任。经多次调解,酒店方最终同意向消费者支付500元作为补偿。(记者 祝健 通讯员 张永志 林帅)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