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东线北峰公路上男子横尸路边 肇事司机不知情
杨某指认的超车地点与骑车男子倒地处吻合
几天前,从民警口中得知自己上个月涉嫌在北峰山区驾车将一名骑车男子撞倒致死时,货车司机杨某一脸惊讶地说:“我什么时候撞人了?”他到底有没有撞人呢?
10月21日17时许,在新东线北峰公路约7公里处,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倒在马路上,路人发现时,男子已经死亡。晋安交巡警大队接警后赶赴现场,确认死者为一名30多岁的男性。他卧躺在道路一侧,背部有条模糊的汽车胎纹印痕,身旁一辆山地自行车倒在地上。此外,现场位于山区道路的下坡转弯处,前后能见度低,地面无血迹,周围也未见其他散落物。
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但未获得有效证据,只能初步确定事发时间在当天的16时50分~17时。随后几天,专案组在周边山区走访调查时获知,在事发时段,刚好有一部乡村客车途经事发地点,民警立即赶赴该车所属公司,并找到行车记录仪上的录像资料。
通过录像资料,民警发现客车行驶至事故现场的时间是16时56分,而这一时间段内共有43辆车与之交会。最后,专案组民警结合科技手段和推理,初步认定车牌号为闽A53**9的大货车有重大嫌疑。
10月29日,当民警找到嫌疑车辆驾驶员杨某时,他还一脸茫然。而当听说自己撞了人,并且被撞的人已经死亡时,杨某惊讶地反问民警:“我什么时候撞人了?”但是,在观看完相关证据和视屏录像后,杨某还是供述了自己在事发地的右转弯下坡处,曾开车超过同向行驶的一辆自行车。杨某说,自己当时为了躲避对面的交会车,“有向右打了一些方向并点了一下刹车,没有去注意右侧的自行车就直接开车继续行驶”。
随后,民警带着杨某到当时超过自行车的地点进行现场指认,结果与事故中死者倒地的位置完全吻合。
目前,杨某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当民警将杨某送到看守所执行拘留时,杨某终于承认,自己在弯道超越自行车时,确实有感觉到车身晃了一下,但当时没有停车查看也没有报警,而是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驾车离开。(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晋交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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