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男子挡不住诱惑醉驾 路人报警并拍下视频
2013-11-05 17:22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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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州日报报道,“下回我再也不敢随意劝酒了。”10月15日上午,王某在永泰县公安局盖洋派出所的值班室里,看完一段录像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什么样的录像带如此有震慑力?原来是一名手机拍客拍摄的一醉酒男子在闹市玩“漂移”的录像片段。画面中的男子叫李某,是王某的朋友。今年5月,李某应邀到王某家里吃饭。王某热情劝酒,李某先是以要开车为由拒绝,最后架不住王某的盛情,喝了1斤半青红酒。酒足饭饱之后,李某开车回家,途经盖洋乡盖洋街时,酒力发作,在街上玩起了“漂移”,路人报警并拍下视频。民警赶到现场,用喊话器和警车将李某的车辆逼停。李某停车后,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民警将李某带到卫生院抽取血样,经鉴定李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17毫克,属于醉酒驾车。之后,李某潜逃到外地。经民警的多次上门动员,李某于10月15日上午在朋友王某的陪同下到盖洋派出所投案。
案例点晴:
《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本案中,民警在给李某办理法律手续的同时,也给王某上了一堂法制课,不适当地劝酒可能涉及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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