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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三季度福建城镇居民 人均收入多挣两千

2013-10-22 08:59 来源:海峡导报 0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今年前三季度,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3.0%。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均快于生活消费支出的增幅。

收入:农村增速高于城镇

  据城镇住户调查,前三季度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354.0元,同比增加2030.4元,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16078.7元,增长6.5%;经营净收入2648.4元,增长6.5%;财产性收入1651.3元,增长16.5%;转移性收入4923.5元,增长11.8%。

  据农村住户调查,前三季度福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8965.9元,同比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3838.7元,增长16.7%;家庭经营现金收入4214.3元,增长8.1%;财产性收入211.3元,增长5.7%;转移性收入701.6元,增长27.7%,增幅提升9.3个百分点。

支出:一半用于食品衣着等

  支出方面,前三季度福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077.4元,同比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5%。其中,食品、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7817.5元,同比增长2.7%,占生活消费支出的51.8%;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842.2元,同比增长12.5%,增幅上升2.7个百分点;居住、交通通讯、医疗保健支出4655.4元,同比增长1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2.3元,同比增长38.2%,增幅上升29.7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福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98.0元,同比增长10.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其中,用于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等基本生存型的消费支出共2973.5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55.1%;用于交通通讯、文教娱乐、居住等发展享受型消费支出共1857.4元,提高2.6个百分点;用于医疗保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共567.1元,提高2.2个百分点。(记者 蔡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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