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间争吵男子强奸女友 拍其裸照威逼写欠条
7月1日,湖北女青年江某向警方报案称,当日上午9时在鼓山红光村暂住处内遭到其同居男友的殴打,并被其强奸和拍摄视频及裸照。
接案后,晋安刑侦大队诈骗犯罪侦查队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信息,经布控,在其暂住处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卢某。
据办案民警介绍,原来2012年2月江某经朋友介绍在湖北老家结识了同乡卢某,随后卢某对其进行追求。当时江某在老家一个超市上班,卢某经常给其送饭、接其下班,随着交往深入,二人确定恋爱关系,今年4月二人一同来到福州打工,并在鼓山红光村租住民房同居。
来福州后,二人时常为琐事争吵,卢某原先深藏暴躁的脾气暴露无遗,在吵架时经常殴打江某,江某产生离开卢某的念头。5月底,江某与卢某吵架后,就离家出走,独自一人跑到武汉去投奔其朋友,后卢某一直发短信给江某向其赔礼道歉,请求她回来,并保证一定改正不再殴打她,江某心软便返回福州回到卢某身边。
但卢某仍然本性未改,6月底,两人再次因琐事争吵后,江某再次独自前往浙江,此时卢某再次通过短信恳求江某回来,并通过江某家人劝说江某,江某同意回榕。7月1日卢某专程到车站接了江某,两人回家后,一进门,卢某就对江某狂骂不止,并将一张写好江某欠其5万元的欠条强迫江某签字,江某害怕被打只好签字,随后卢某逼迫江某脱光衣服,摆出各种姿势,用手机拍摄江某的裸照,然后对江某实施强奸。
在强奸中,卢某还用手机拍摄了视频。事后,卢某还将江某手机QQ 中所有的好友删除,并要求江某与其一道去邮局,其要将江某所签的欠条及其手机存储卡上所储存的江某裸照、视频寄回卢某老家母亲处,威胁江某若再离开他,他就到法院起诉江某,并将江某裸照、视频发布到网上。在去邮局的路上,江某伺机逃跑并报案。
卢某到案后,开始还辩称其与女友发生关系并非强奸。但在证据面前,卢某交代了强奸江某的事实。7月2日,卢某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违背妇女意志,以威胁手段或其他方式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虽然卢某与江某是同居关系,但卢某的行为明显违背妇女意识。(记者 徐匆 通讯员 晋刑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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