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扇漏电伤人商家不想赔 连江工商调解终获赔千元
2013-06-25 15:56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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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处理及时,电风扇漏电就可能造成难以想像的严重后果。”谈及新买的电风扇漏电伤人的事,连江赵先生至今感到后怕。
近期,赵先生家装修。他决定购买电风扇让工人在中午休息时吹风降温。19日,赵先生在连江城关某电器店花280元买了一台电风扇。当日中午休息时,一名装修工人握住电风扇立杆准备调整风扇方向时,发生触电,仰面倒地。赵先生见状,立即切断风扇电源,并将受伤工人送往医院。经医生检查,工人受伤不严重。目前,这名工人已在家静心休养。
新买的电风扇一使用就漏电,并伤到人,赵先生对电风扇的质量非常怀疑。他要求商家更换电风扇,并赔偿损失,但商家只同意更换一台电风扇,对赔偿要求却予以拒绝。商家称电风扇有产品合格证,不存在质量问题,可能是赵先生运输过程中螺丝松动造成漏电。赵先生向连江县工商局投诉此事。
连江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在调解中向商家指出: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工商人员教育,双方最后达成和解协议,电器店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风扇,并赔偿消费者因漏电造成的损失1000元,由消费者将1000元赔款转交给受伤工人。(记者 李俊 通讯员 李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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