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男子不甘前女友嫁人 捆绑强暴后报警自首
2013-05-20 10:48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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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已经结婚,他仍旧不死心。路上不期而遇后,他将其带到自己租住处谈判时,将其强暴。事后,他竟然自己打电话报警,以为强暴前女友不算犯罪。近日,男子陈某被仓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陈某与小吴之前是情侣关系,后因小吴的父母不同意,两人分手。分手后,小吴与他人结婚。
去年10月26日16时许,陈某在某公园附近与小吴不期而遇,想和小吴谈一谈,遭到拒绝,之后,就强行将其拉到车内。
随后,陈某联系了小吴的弟弟,将二人一起带到其暂住处——福州市仓山区某小区一公寓。
陈某叫小吴弟弟在客厅里等,他将小吴带到房间内。在房间内,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陈某表示要将小吴带回老家,遭到拒绝,之后,陈某突然提出要和小吴发生性关系,小吴自然不肯。没想到,陈某竟将小吴推到床上,用运动裤和毛巾将小吴的手脚绑住,然后强行与小吴发生关系。
这一切,在客厅看电视的小吴弟弟并没有察觉,因为电视声音太大,他只听到两人在争吵,吵什么没听清,所以就没有进去制止。
事发后,小吴哭着要报警。陈某不以为然,拿出自己的手机报警。小吴接过电话报警称其被强奸。随后陈某自己拿过电话,告知民警具体地址。对湖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
为什么陈某强暴了前女友后,还敢明目张胆报警呢?原来,两人还是情侣时,陈某就曾强行与小吴发生关系,民警都是以劝说为主。陈某以为这次也一样。但他忘记了,此刻的小吴已是他人妻子。
直到法庭宣判了结果,陈某才意识到自己错得有多离谱。仓山区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记者 杨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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