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解 对福州新人结婚登记影响不大
2011-09-07 15:34 来源: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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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8月13日实施以来,外地出现结婚登记量骤减现象,并一度引发房产证加名热潮。记者调查发现,福州新人对此很淡定,结婚登记量不降反升。
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规定实施后,媒体报道湖北、重庆等地出现结婚登记量减少三成现象,并一度引发房产证加名热潮。
那么,新规实施半个多月,对福州新人结婚登记影响如何呢?昨日下午4点,鼓楼区婚姻登记处,有8对新人正在等待结婚登记。在这些新人中,有的双方在登记前共同买了房子,有的准备婚后共同奋斗买房,所以新规对他们没有什么影响。
许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他在登记前单独在福州买了房子。对于婚后是否给妻子加名,许先生说只要对方提出这个要求,他会考虑的。“加不加名字无所谓,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我又不是嫁给房子。”许先生的爱人说。
“要说新解释没有一点影响,也是不可能的。”前来登记的陈先生表示,新解释对正谈恋爱的人影响大一些,对决定结婚的影响不大。新解出台就出台,最大的作用是促使大家对结婚态度更慎重些。
据鼓楼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2011年8月该区婚姻登记数为657对,较去年同期的546对增加了111对,同比增加了二成左右。
“还没有遇到因房子不结婚的,也没有遇到因房产加名而闹离婚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婚姻法司法解释对结婚离婚没有什么影响,今年婚姻登记数量增加,主要是今年“七夕”婚姻登记处加班了,当天有80多对新人结婚登记,而去年的“七夕”是放假的。
此外,福州其他各区婚姻登记的情况与鼓楼区的情况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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