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速查处超速违法 两司机被扣12分
2013-01-17 11:18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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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福州高速交警四大队在辖区内开展整治重点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2起,其中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49起,2名货车司机因超速被扣12分。
16日的整治行动以连江服务区为中心,从沈海高速公路A道主线将车辆分流到服务区进行拉网式检查。其中,一组人员在沈海高速公路A道设立移动测速卡口,另一组则上路开展查纠超速违法行为。当日警方共检查各类过往客货运车辆215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2起,宣传教育150起,发放宣传材料200份。
新交规规定,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包括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等;一次记6分的情形,包括驾驶上述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等。
16日上午,粤AU7887(时速111公里)、粤U02175(时速110公里)两辆超速货车被警方逮了,民警以超速20%以上未达50%,依法分别对司机许某和陶某处以罚款1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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