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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渔民捡到“冤家”渔船 索三千“赎金”

2013-01-14 10:53 来源:福州日报 0

  渔民吴先生得知捡到的渔船的主人是曾与自己闹过别扭的林先生后,心生“报复”念头,开口索要3000元“赎金”。林先生以为吴先生在敲诈,事情越闹越大。幸亏边警从中调解,吴先生将渔船还给林先生,两人冰释前嫌。

  13日上午9时许,罗源县碧里乡渔民吴先生在海上捡到一条无主渔船,便在附近码头询问谁家的渔船丢失了。失主林先生听到消息后,赶紧买两条香烟送给吴先生。

  “一艘渔船才值两条香烟吗?你得给我3000元,不然的话渔船就不归还!”吴先生告诉林先生,如果没有3000元,就把渔船拆掉。

  吴先生气愤不已又无计可施,只好打电话报警称遭到他人敲诈。

  罗源边防大队新澳边防派出所边警经了解得知,原来吴先生、林先生此前曾有过节,吴先生发现捡到的船是“冤家”的之后,便产生了“报复”的想法,故意要求林先生出“赎金”3000元。

  边警遂对吴先生展开教育,说明这一做法性质的严重性。吴先生随后主动承认错误并当即归还渔船,而林先生也给吴先生一定酬金表示感谢。两人最终冰释前嫌。(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赵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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