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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租车26日起按新标准收费 调价工作已完成

2012-04-26 07:18 来源:福州晚报 0

  25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计量院获悉,福州市5245台出租车计价器调价工作已经完成,福州市客运出租车26日起按新计价标准执行。

  据悉,此次对计价器的调整,只改变计费标准,不改变计价器的技术参数,不会影响计价器的使用精度。

  据了解,4月15日至25日为福州市客运出租车计价器调整过渡期,过渡期内,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将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车辆仍按原规定执行。目前省质监局计量院完成福州市内所有出租车计价器调工作,26日起,所有客运出租车按新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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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成品油价格上涨给客运出租车行业带来的运营压力,经福州市政府同意,从4月15日起,福州市区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征收方式和标准的具体调整方案为:一、起步价格每趟次3公里8元保持不变,将现行每趟次另加收的2元燃油附加费调入计价器内计费;二、每车公里租价1.5元保持不变,超出起步里程3公里后按每车公里0.5元加收燃油附加费;三、其他服务收费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因计价器内显示的金额已含燃油附加费,出租车司机不得在计价器外另收燃油附加费。

  按此新标准,如果乘车里程在3公里内,调价后,乘客付费10元。车程超出3公里,以5公里为例,乘客需支付的费用为10+(1.5+0.5)×2=14元。(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俞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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