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2月23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九设区市泉州第一
2015-03-19 10:39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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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福建省环保厅发布全省9个设区城市及14个县级市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其中,泉州在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中排在首位;在目前10个有效县级市排名中,长乐位处第一。
据该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月份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泉州、厦门、龙岩、宁德、漳州、莆田、福州、南平、三明。主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
同时,福建省环保厅对14个县级市进行排名,上报数据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的10个县级城市排名依次为:长乐、武夷山、石狮、福清、建阳、福鼎、邵武、福安、晋江、龙海市。永安、建瓯、漳平、南安等其他4个县级城市的仪器正在试运行,无有效监测数据,暂不参加排名。
根据监测数据,2月份,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9.4%,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40.4%、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9.0%。平潭综合实验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60.7%、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39.3%。
此外,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福州和泉州两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厦门、莆田、三明、漳州和龙岩5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95.0%~100%,宁德市达标天数比例为92.9%,南平市达标天数比例为82.1%。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达标天数比例持平,厦门和泉州达标天数比例分别提高了0.1个百分点和3.6个百分点。
14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8.9%,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40.1%、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8.8%。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达标天数下降1.1个百分点。(记者 张志滨 通讯员 曾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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