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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表态:将出台支持福建自贸区政策

2015-03-09 17:54 来源:福建新闻联播官微 0

  今天(3月9日)中午11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午12点,台湾工商时报记者向张茅提问:请问局长,先前工商总局曾经三次出台了有关于支持“海西”建设的相关措施,现在福建自贸区即将挂牌成立,请问接下来工商总局是不是会出台相关的措施协助福建自贸区吸引更多的台资进入?

  张茅是这样回答: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商工作的关心。

  不过,你说到三次,其实是少了一次,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国的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工商总局先后在2006年、2008年、2009年和2012年四次出台了支持海西和平潭发展的政策措施。

  这些措施出台以后,在放宽市场准入、扩大闽台的贸易合作、实施商标战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成效,为促进海峡西岸的经济区建设和平潭的开放开发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们关注到福建自贸区即将挂牌成立,现在工商总局正与福建省政府密切联系,进行调研,适时出台支持福建自贸区的相关政策,我想这有利于闽台的合作。

  那么,张茅局长提到的前四次政策礼包,分别是什么?联播君查了一下:

  ★ 2006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扩大闽台贸易合作等六方面26条措施。

  ★ 2008年12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在2006年26条措施基础上,再推出15条扶持政策。

  ★ 2009年11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联席会议纪要》。

  ★ 2012年10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 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意见》,提出16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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