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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四厅被发监察建议书 要求限期整改问题

2013-10-19 12:5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0月19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近日,福建省监察厅向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发给省国土厅的监察建议书指出,该厅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专家评审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基层国土资源部门执法行为的业务指导较为薄弱,以及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的返还、处理和使用进度明显滞后等3方面问题。

  发给省住建厅的监察建议书指出,该厅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实施行政处罚不够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不够规范、专家评审制度不够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4方面问题。

  发给省林业厅监察建议书指出,该厅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行政审批规范化工作不够到位、个别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不够严谨、部分信访复核期限超期、中介组织“五分开”工作不够到位等6方面问题。

  发给省环保厅的监察建议书指出,该厅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专家评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不够规范、环评审批后监管不够到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不够规范等5方面问题。(本网记者 练仁福 实习生 吴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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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建议书

  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机关针对某一监督事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建议的行政法律文书,是监察机关常用的文种之一,具有一定的行政法律效力。监察机关行使建议权的表现形式是下达监察建议书并提出监察建议,监察建议书是监察建议的载体,监察建议是监察建议书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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