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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厅:达标高中择校生比例不得超20%

2013-07-21 15:55 来源:泉州网-东南早报 1

  2013年,每所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昨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确定普职招生计划,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通知指出,要合理设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纠正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最低分数线下学生的行为,不得随意突破省定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积极引导线下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所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不含择校生)。

  在积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年度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地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要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措施,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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