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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拨3045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2013-01-12 09:2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月12日讯 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日前提前下达了流浪乞讨救助补助资金3045万元,专项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医疗救治和返乡救助等支出。省民政厅要求,资金不得用于救助管理机构的机构运转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省民政厅日前还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辖区内儿童福利机构特别是收留孤儿的个人和民办机构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并针对安全检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立即整改。(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练仁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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