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福建日报   2018-02-12 09:15

  记者10日获悉,福建省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再取消2项、下放5项(含委托),调整28项。

  取消内容包括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许可和排污许可证核发。根据环保部的最新通知,省级取消排污许可证核发,市、县仍然保留。

  下放的5项内容为:人才中介服务许可中的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审批中的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中的设立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设立中外合作与港澳台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经营范围为省际);农业植物检疫审批中的农业植物调运检疫、从国外引种检疫审批。

  调整的28项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等。(记者 严顺龙)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超37万人次!假期首日南平客流增长明显
  • 580名“小茉莉”绽放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展现
  • “五一”假期首日 福建省高速公路车流量、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