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多项物价收费调整,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将进一步清理规范

闽南网   2017-06-15 08:43

  闽南网6月15日讯 降低电动汽车电价、城市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不低于9元/户·月征收……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我省出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价格政策和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多项物价收费有调整,此外,本月将清理多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据介绍,按国家销售电价分类规定,电动汽车集中式充电站用电价格应执行两部制大工业电价,合计到户电价为0.7973元/千瓦时。

  最新的意见规定,将免收基本电费,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度电价减半执行,实际执行电价为0.3111元/千瓦时。根据2017年预计的充电桩用电量计算,年可减轻用户用电负担6000万元。

  此外, 意见提出,城市和有条件的镇要根据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9元/户·月征收。农村地区村民按每人每年5-~20元缴纳保洁费。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将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主要针对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重点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最大限度放开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等方面。如,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将有望取消,本票、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将暂停收取。银行刷卡手续费进行降费;有关单位要落实取消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等政策,规范人才招聘、评价等环节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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