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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不足 闽民办高校将限制招生

2012-11-07 08:0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1月7日讯 我省将全面清理和纠正不利于民办高校的政策,省市出台的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一律适用于民办高校。对办学不规范,办学条件严重不足,存在重大办学风险和隐患的民办高校,要限制招生,直至退出办学。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根据意见,我省要全面清理并纠正各类不利于民办高校发展的政策和做法,省市出台的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一律适用于民办高校。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高校。省政府设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非营利性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等。(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薛辉 实习生 赵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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