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新闻 > 正文

福建省首部邮政法规明年施行 最高可罚5万

2012-10-03 16:20 来源:台海网 0

  《福建省邮政条例》日前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省首部邮政法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条例》,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将信报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住宅信报箱应按住宅套数设置。

  根据《条例》,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五种行为。这五种行为包括:无故拒绝办理邮政业务;擅自变更邮政普通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强迫或者误导用户使用高资费邮政业务;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条例》,违反以上规定,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邮政企业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明确,该规定也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下周起福建95品种药品价格下调 平均降幅达17%
下一条:福建宁德柘荣县首对男同志公开结婚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