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闽CPI重回“2时代” 同比上涨2.0%
昨日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8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以下简称CPI)同比上涨2.0%,同比涨幅和全国水平持平,比上月提高0.3个百分点,重回“2时代”。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2%。
其中,八大类价格同比涨幅呈“六升二降”态势:食品类上涨3.5%、烟酒及用品类上涨2.6%、衣着类上涨3.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6%、居住类上涨2.8%,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下降1.6%。
与7月比,8月份全省CPI上涨0.5%。其中,城市和农村均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2%。
其中,八大类价格环比涨幅呈“五升三平”态势:食品类上涨1.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2%、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1%、居住类上涨0.3%,烟酒及用品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均与7月持平。
1-8月,福建CPI同比上涨2.7%。其中:城市上涨2.7%,农村上涨2.6%;消费品价格上涨3.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3%;新涨价因素影响1.9个百分点,上年“翘尾”因素影响0.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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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我省城镇居民收入
同比增长13.1%
昨日,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1-8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62.4元,同比增长1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增幅提高2.4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14.7%、8.0%、11.7%和12.3%。
据农村住户调查,1-8月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903.6元,同比增长1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3%,增幅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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