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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不足六周岁学生获批后 方可建电子学籍

2012-09-05 07:56 来源:东南网 0

从本学年起,小学版新课程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了不及龄学生的入学审核功能。省教育厅今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2-2013学年全省中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有关工作。通知指出,对于确需入学的不足六周岁的学生,要经其监护人申请、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上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建立电子学籍。

通知对开学初、学期中、学期末中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信息维护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教育局认真核对管理系统中的学校数与当地实际是否一致,新创办的及个别尚未配备“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的普通高中,要在9月25日前与软件开发单位联系软件配备工作,确保做到“县不漏校”。

据了解,2006年我省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后,高中版管理系统就于2007年底正式运行,在此基础上,再逐年向初中、小学、幼儿园延伸,基本实现了全省中小学学籍的一体化联网管理。(记者 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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