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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考停考专业处理办法又出新规

2012-07-31 08: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解决自考专业停考后部分考生未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决定对我省停考专业的善后处理办法进行新的调整。

  具体的规定是,从2012年下半年起,凡专业停止接纳新生后,仍安排两年的扫尾考试。扫尾考试结束停考后不再安排考点。该专业的考生可按下述办法选择3种善后处理方式,一是可选择其他专业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参加考试。二是尚缺两门以下(含两门)专业课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其他专业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即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三是尚缺两门以上专业课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颁发转入专业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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