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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会被重罚 开业搞活动还保留“最终解释权”

2012-05-24 15:55 来源:福州日报 0

  福清市高山镇一酒店开业迎宾,却在迎宾牌上印着“本酒店保留最终解释权”,日前该酒店被福清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5月初,福清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高山镇某酒店一层摆放迎宾牌,上面说鑫源夜总会庆祝开业,开展酒水打折活动,但又标注“此活动最终解释权为本夜总会所有”的条款。

  经查实,该条款内容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对合同的解释权,属违规的“格式条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夜总会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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