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子曝360窃取隐私遭诽谤 周鸿祎道歉
近日,方舟子起诉奇虎360恶意诽谤一案审结,法院判决周鸿祎败诉,赔偿方舟子公证费1000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据方舟子在微博上描述,由于“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方舟子表示,这一判决结果“令人哭笑不得”。
自2012年9月开始,方舟子通过微博连续发布多篇博文,质疑奇虎360公司产品窃取用户隐私和恶意竞争等问题,并直接展示其收到的网民多篇“检举材料”。同时,随着对360质疑声浪的不断高涨,专业人士、技术人员、媒体都纷纷加入到质疑奇虎360产品安全性和竞争手段的行列中,包括台湾长庚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均发通知学生卸载360,宝钢集团、益海嘉里、AMD、网易等大型企业均禁止企业员工使用360产品。随后,北京市工商局对360发出行政告诫,工信部也表态将对360产品问题进一步介入调查。
对方舟子的质疑,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则通过微博回击,认为方舟子收了360竞争对手的黑钱,专门针对360。对此,方舟子认为这是周鸿祎在造谣生事,并在微博公开造谣,已严重损害了其名誉,随即发起诉讼。
截至目前,周鸿祎已经因为言论问题而遭到多起起诉。2011年3月,法院判决周鸿祎因捏造事实诋毁金山,须向金山公司赔偿人民币8万元,判决同时要求周鸿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相关微博文章,自并连续7天在新浪、搜狐、网易微博首页以及部分传统媒体上刊发致歉声明。由于该案是国内首例因个人微博言论引发的诉讼,并对金山市值造成巨大打击,因而被称为“微博第一案”;2013年7月,法院判决周鸿祎于2010年5月发布的微博文章具有明显的恶意诋毁性质,构成名誉侵权,须删除涉案微博,并在其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向北京金山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此外,2013年12月,海淀法院判决周鸿祎、谭晓生及奇虎360公司与百度的名誉权纠纷败诉,要求周鸿祎、奇虎360公司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并处罚金5万元。对此,周鸿祎发布微博称:“最近闭关反思:因讽刺某巨头虚假医疗广告害人,吃了官司值不值?当年查杀流氓软件得罪人我吃了官司,但流氓软件死了,用户电脑干净了;推出360免费杀毒断了别人的财路我吃了官司,但4亿用户不再花钱买杀毒;推出干净的搜索引擎,动了巨头的奶酪我吃了官司,但用户不再上当了。值不值,大家说了算!”该微博立刻引发了金山网络CEO傅盛的强势反弹。傅盛转发周鸿祎微博并怒斥:“你恶意卸载对手软件,抹黑对手人格,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还把自己伪装成高尚和公益,靠这些手段挣了几十亿美金,才输十几场官司,当然值啦!
另据了解,奇虎360败诉的“道歉”判决基本无一执行。专业人士指出,此类“象征性”的判罚很难对这家几十亿美金市值的公司起到警示作用。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360已经败诉的十几场官司,需要付出的赔偿大约是700万元,不足其一天收入。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成员于国富表示,目前我国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偏弱,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始作俑者无法得到应有惩处,是造成互联网行业乱象的重要原因。违法成本过低、违法利益诱人,导致违法成为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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