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降低手机检测收费 复检不再另收费
2011-05-13 00:3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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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日前,发改委在其网站发布了涉及手机型号核准、进网许可和3C认证的检测收费及有关问题通知。通知规范了收费标准,要求检测机构对检测不合格的,进行复检时不再另行收费。检测时间超出规定时间5天以内(含5天)的减半收取检测费;超出规定时间5天以上的不得收取检测费。这份通知将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将减轻手机型号核准、进网许可和3C认证的检测收费标准,平均降幅约25%,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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