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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消保委消费警示:警惕“集会式”商品销售陷阱

2014-01-13 17:49 来源: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0
温州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参与“集会式”商品推销活动,警惕消费陷阱。

  年关将至,各种企业答谢会、产品推荐会等“集会式”商业活动在民间逐渐活跃起来,一些不良商家趁机鱼目混珠,以厂家直销、年终折上折、新产品特惠等促销形式,推销假冒伪劣产品,给消费维权带来较大难度。经调查,这类商品推销活动一般较为隐蔽,主要表现为:一是以直销为幌子,拿直销企业的产品违规开展直销活动,产品退、换货无保障;二是以各地名优产品为门面,对产品性能作夸大虚假宣传,聚众推荐价高质次的普通产品或积压产品;三是以某产品对慢性病或某类疾病具有治疗特效为由,通过免费检查、免费试用、赠送礼品等手段,吸引老年人消费者或有需求者参与,推销假冒伪劣或未经检测的不合格产品;四是以增值盈利为诱饵,虚构某产品的投资价值和投资前景,拉人集会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

  为此,温州市消保委特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参与“集会式”商品推销活动,警惕消费陷阱。

  第一,了解信誉,查验证件。消费者要了解主办方的资质和信誉,决定购买前要查验证件。首先,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其次,看所销售的商品是否符合营业执照所核定的经营范围;最后,看是否取得相关批文或许可。

  第二,谨慎参与,理性选购。消费者在参加各种诸如健康讲座、免费检查、免费试用等“集会式”销售活动时,要谨慎选择,不要轻信对方的宣传和承诺,购买前要仔细了解产品信息,做到多问多看多听。对增值投资类推销,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保持头脑清醒,防止上当受骗。

  第三,认真查验,保存凭证。购物时要认真查看商品说明书,包括品牌名称、厂家地址、联系方式、安全警示及相关许可证编号等等主要信息。购买产品后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凭证,核对发票上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及总价与商品是否相符,所盖公章字样是否与经营者名称一致。

  第四,发现问题,及时维权。如发现虚假广告、“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欺诈行为,消费者要及时向消保委投诉或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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