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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购家电 提醒:牢记当场验货避免售后问题

2014-01-03 14:55 来源:闽南网 0

长旺/制图

  闽南网1月3日讯 每年元旦期间都是家电销售的高峰期,记者也了解到,以往不少市民在节假日集中购买家电后,总会有各种不同的家电售后问题出现,如送货不及时、没有验货导致退货麻烦、新买的电器故障不断等等。元旦刚过,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元旦购买了家电,务必留心售后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及时避免。

[消费案例]

新买电视无验货

  2013年6月,市民陈先生致电12315投诉称,他于6月4日在丰泽区某电器行购买一台液晶电视,价款5999元,当天送货上门,送货人员未让他验货就离开了,送货人员离开10分钟后,陈先生开箱后,发现电视机的屏幕是开裂的,可他联系商家,商家却不予处理。经12315协商调解,商家同意给陈先生换货,差价互补。

[案例分析]

新家电需当场开箱检查

  据丰泽工商12315相关人员称,三包明确规定“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现在家电厂商都把验货以消费者的签字为准,消费者在收到货时,即使没有打开检验,但只要签了字,就视同已经验货,此后如果出现配件缺少或是产品外壳瑕疵,都不再负责。所以在家电产品送货上门时,消费者务必开箱验货,避免出现问题无处讨赔。同时,商家应当本着诚信经营,有义务提醒消费者当面开箱验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并且应当充分履行三包服务,给予消费者办理修理、换货、退货的义务。

  业内人士介绍称,家电产品在出厂运输的过程中,有时会因碰撞而损坏外壳,对此,消费者在收货时一定要及时检验。另外,有的家电产品随箱还装有一些必要的配件,消费者在收货时也要注意仔细检查,看是否齐全。

[消费案例]

新买电视屡次故障

  夏先生2013年4月在丰泽区某电器行购买一台电视机,价款3900元,出现故障,更换一了部新的电视机,又出现故障,再次于6月更换一台新的后,还是存在问题,夏先生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遭到拒绝,故投诉至12315。经12315协商调解,商家同意更换一台同型号的电视给申诉方,并已上门安装好了。

[案例分析]

勿忘留下维修记录

  丰泽工商12315相关人员称,三包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根据这一国家三包规定,商家更应当履行三包义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应当给予换货,而不是拒绝处理。

  对于三包,一般消费者只是知道三包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商要负责免费维修,但很多人却不知道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让厂商换货。而知道在此条件下更换货需要提供维修记录和证明的人就更少了。维修记录和证明就是在维修后,维修人员在保修卡上所作的维修情况记录。为了规避责任,很多企业的维修人员经常故意不填写维修记录,而消费者因为不懂或是觉得麻烦,也不主动要求维修人员填写,从而给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有机可乘。所以消费者在维修家电后,切记要维修人员详细填写维修记录,以免给自己今后的维权带来麻烦,甚至白白丧失更换货的权利。(本网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郭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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