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限价商品房怎么申请回购 回购价格确定标准

湖南日报   2017-09-12 14:49

  湖南日报9月11日讯  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今天向记者证实,长沙市日前正式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推出定向限价商品住房,首批已(拟)开工20个项目,建设11682套,预计其中2702套住房年内即可上市供应。

  长沙市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以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不高于120平方米(含),销售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确定,低于同地段商品房。定向限价商品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由主管部门特别注明“限价商品房”字样,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该市住房保障服务局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取得不动产权属满5年的,则可按普通商品住房进行正常交易。

  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负责人介绍,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由行政划拨,建设单位只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土地溢价,土地成本更低,因而住房成本也更低;建设单位以招拍挂取得的出让地建设定向限价商品住房的,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因此房价更低了,这些都得益于政府的让利。此次建设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套数最多的是芙蓉区新桥小区三期项目,将有1208套房屋推出,其销售价格仅4950元/平方米。

  该负责人表示,长沙定向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征收(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居民家庭及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家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记者 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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