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车第一案”再次延期 开庭至今已经一年零两个月

中国消费者网   2016-07-01 15:47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全国专车第一案”又一次延期宣判。该案2015年4月15日由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分别于2015年6月、9月、12月三次延期。开庭至今已经一年零两个月,该案仍未宣判。

  《中国消费者报》2015年4月8日曾以《私家车司机诉客管中心要求撤罚》为标题,报道了全国专车第一案立案。2015年3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正式受理了全国首例因提供专车服务受到行政处罚案。济南市市民陈某因使用专车软件提供专车服务,被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陈某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撤消处罚。该案被很多人称为“全国专车第一案”。

  2015年4月15日,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针对案件本身的行政处罚依据事实、程序、法律适用等几个问题展开辩论,并没有涉及“专车是否合法”这一问题。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随后,该案于2015年6月和9月先后两次申请延期宣判,时限均为3个月。

  2015年12月13日,该案代理律师李文谦发布微博称“如不出意外,本律师代理的专车第一案将在下周宣判”。但是,2015年12月18日下午,市中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专车案延长审限的说明”,称“本院审理的原告陈某诉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客运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因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本案已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限”。2015年12月18日的延期为该案第三次延期,微博中并未明确延期时间。此后,该案最新情况鲜见公布。

  7月1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市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又延期了。记者随后联系原告陈某。陈某告诉记者,今年6月18日前后,他的代理律师李文谦跟法院确认,“全国专车第一案”再次延期宣判。陈某说,一般来说,每次延期时间为3个月,临近到期时,律师都会向法院确认是否有最新进展,“如果延期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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