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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五措施治理审批难 营造便利创业创新营商环境

2015-01-08 08:20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1月8日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审批“一口受理” 不让群众跑累腿

  会议认为,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审批“沉疴”,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治理“审批难”,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权力法治化,防止权力寻租,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会议确定,一是推行“一口受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要编制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不让地方、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

  二是实行“限时办理”。探索对多部门审批事项实行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的“一条龙”审批或并联审批,让审批提速。

  三是严格“规范办理”。各部门要对承担的每个审批事项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等,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避免随意裁量。

  四是坚持“透明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审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杜绝暗箱操作,给群众一个“明白”。

  五是推进“网上办理”。各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加强国务院部门间、中央和地方间信息资源共享,尽可能让地方、企业减少为审批奔波,切实方便群众。

分类管理民办校 可办营利性学校

  按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需要,会议通过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增加了关于健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发展学前教育等基本制度的规定,完善了高校设立审批、经费投入等管理制度,把部分高校设立审批下放到省级政府,强化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纠纷、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作用,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并加大对非法招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制售假冒学业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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